基础英语教研室听评课制度

  唐迪        2015-12-23        245

基础英语教研室听评课制度

一、组织形式:

由教研室主任及有经验的老教师组成听评课小组,教研室主任任小组组长,组员为教研室主任及教研室任课教师。

听评课形式分为集体听评课与分散听评课两种。

二、听课次数:

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,教研室老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,并需认真填写《听课记录》。

三、听、评课方法:

1、每学期听课前应事先领取《听课记录》,听完课后填写《听课记录表》学习结束时一并交系档案室或教研室保管。

  2、听评课小组集体听课后,应组织听课人员进行集体评课,被评课教师应根据听评课小组成员反馈意见,及时改进教学。

  3、听课时可选择理论课、习题课、实验实习课、复习课等。听课前除特殊情况一般不事先通知被听课人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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